本次灯光节灯会活动期间,采取售卖门票的形式来获取收益。(活动开展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整场活动乙方的50%,保证甲方宣传推广此次活动带来的回报率) 甲乙双方每日活动结束后对账签名确认当日的门票销售收入。灯光节灯会门票收入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方式分配,每日一结算(如遇特殊情况需次日上午10:00之前全部打入乙方公司指定账户,不得拖欠)。
四、 基本约定
(一) 甲方:
1、甲方负责此次活动的所有相关手续的报备,确保展出正常运行(所产生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提供100平方仓库给乙方存放贵重设备、工具、礼品等,由乙方自行保管。
3、在布展与开展期间甲方须派出专业电工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配合,确保本次展出的顺利举行。
4、甲方负责此次活动所需的水电、保洁,甲方负责此次活动售票检票,安全场内外巡场,游客车辆交通疏导。甲方需给乙方人员提供住宿。
5、甲方负责此次活动展出期间场地内外维护秩序及安全,人员及费用甲方自行解决,视人流量而定。如活动期间产生任何公共安全、人身损害等事件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负责整场主电源、电线、控制机箱(根据本次展出整场面积,场内不可低于12个配电机箱)。
7、甲方负责本次展出入场的所有入场卷的印刷,甲方负责费用(入场券及团购,套票,活动卷,贵宾代金券,需由甲乙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
(二)乙方:
1、乙方提供园区全部灯光节灯会展品,并根据需要配备技术人员,协助售票人员,协助检票人员等;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
2、乙方负责活动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配备(人员数量视情况而定),展品的维护及活动场内秩序的协助维护等。
3、乙方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景区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需要提前告知乙方)。
4、乙方保证所有展品均不涉及诸如报关、缴纳关税或海关监管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