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的安全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建筑物倒塌、倾斜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亿元。加强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高层住宅的兴建速度也日益加快.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建设部于1996年颁布实施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其中第6.2.4条明确规定:"对可能产生严重危害的结构构件进行安全性评价"。根据这一规定,"安全性评估"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
安全性评估是指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专门机构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对结构或构件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的分析计算等手段所进行的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比较来评定结构或构件的安全程度及其使用年限;为结构设计提供可靠的技术参数;为工程验收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以及作为处理工程质量纠纷的重要证据等等。
鉴于此种情况的存在,1999年4月1日国家又颁发了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j87-89《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统一标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
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含单层厂房),地下铁道工程及隧道工程等主体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和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适用于地基基础工程和桩基工程等的可靠性鉴定和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的基本规定》、《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承载力状态计算方法》、《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和方法》3个部分共20项条款均属强制性内容.《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中有关章节的内容也属于本规范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