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报告/怎么办理
无锡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报告/怎么办理
钢结构变形与评定:
1.1.构件变形指标
为了不影响结构或构件的正常使用和观感,钢结构设计时应该对结构或构件的变形(挠度或侧移)规定相应的限值。钢结构设计规范附录A规定了一般情况下结构或构件变形的容许值。当有实践经验或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观感的原则对附录A的规定进行适当地调整。(参考GB50017-2003_3.5.1)对于单层钢结构,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失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3.3的规定。(参考GB50205-2001)
1.2.整体变形指标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0.3.4的规定;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11.3.5的规定。(参考GB50205-2001)动荷载(仪器工作荷载、风荷载、地震荷载等)作用会使钢结构整体产生动态变形(振动)。结构振动幅度过大会给使用者带来不适的感觉,从而影响结构的适用性。借鉴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对舒适度要求的规定,为使高层建筑结构具有良好的使用条件,满足舒适度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10年一遇的风荷载取值计算的顺风向和横风向结构顶点加速度不应超过表1.2.1的限值。
1.3.连接变形指标
1.3.1.焊缝连接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焊缝的外观有如下要求: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参考JGJ81-2002_7.2.3,GB50205-2001_5.2.6)。
1.3.2.螺栓连接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螺栓连接有如下要求: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螺栓不应出现有间隙、松动等未拧紧情况。(参考GB50205-2001_6.2.3,6.3.6,6.3.8)
1.4.开裂、锈蚀指标
表面的裂纹应探明深度,不允许存在较深裂纹或内部裂纹(JGJ7-2010_6.2.4)。
构件应按其表面锈蚀腐蚀的检查结果评定正常使用性的级别。(参考GB50292-1999_5.3.4)
钢结构适用性等级划分:
根据以上的评定理念可以将钢结构的适用性等级划分为I、II、Ⅲ、Ⅳ四个等级。
I级: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建筑使用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得到保障,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可靠性指标应大于1.8-2.0,保证率应大于96%-98%.
II级:个别位置的结构或构件的可能出现超过规范的限值,但并未出现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的情况,建筑的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没有受到影响,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可靠性指标应大于1.0,保证率应大于85%。
Ⅲ级:结构或者构件的某些指标明显超过某些规范的限值,存在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现象,但建筑的功能和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行尚未受到明显的影响。经评定继续使用期内可靠性指标应小于1.0,保证率应小于85%。
Ⅳ级:构件和设施已经出现适用性问题,应该进行处理。
对于适用性为Ⅳ级,建筑使用功能已构成影响的结构应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适应性为II、Ⅲ级,应加强检测。当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形不稳定且变化趋势不明确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质量检验评定等级
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划分为“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
2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2优良:
(2)基本项目中,应有60%及以上的项目为优良项,其余项目均达到合格的规定。
一个基本项目所抽检的处(件)中有60%及以上达到本标准优良的规定,其余处(件)达到合格的规定,该项目应为优良项。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3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3.2优良:包括主体结构分项工程在内,应有60%及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其余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4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2.4.2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有60%及以上为优良,其余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以上。
2.5钢结构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2.5.1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
(1)构件出厂合格证;
(2)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和大跨度桁架钢材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3)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球节点和大跨度桁架出厂前的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4)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出厂前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出厂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6)设计要求做强度试验的构件的试验报告;
(7)安装所采用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8)一级、二级安装焊缝探伤报告;
(9)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10)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11)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
(12)安装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13)安装采用的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4)防火涂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5.2钢结构制作项目:
(1)柱、主梁、吊车梁、网架或桁架主要构件的钢材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2)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4)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5)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7)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8)隐蔽部位焊缝检验记录;
(9)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0)多节柱制作检查记录;
(11)设计要求作强度试验的构件试验报告。
(12)构件预拼装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