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该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搭建并调试好本次活动的所有设备、设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双方应自觉遵守我国的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得携带各种劣质、仿造及可能导致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纠纷的展品及与灯光节灯会主题无关的展品参展。
3、双方的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在灯光节灯会区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消防法的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4、整场活动宣传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推广。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盖章签订后生效,双方各自按合同要求进行准备,若由于某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需按实际损失向另一方进行赔偿。
2、一方申请退展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依据下列条件允许或要求申请方退展;
(1)一方书面告知另一方其退展申请,若另一方同意,须书面通知申请方其决定。
(2)由于甲方或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规定,甲方或乙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所有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3、本次活动因政府行为、因不可抗力(战争、火灾、地震、台风等)影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从时间发生之内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与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事由证明,若证明与事由不能证明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仍然有效)。造成对方损失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除上述约定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包括如果生意持续火爆,双方同意一致顺延合同履行期限),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九、争议及其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